北京市、上海市司法局:
《北京市司法局關于同意韓國廣場律師事務所變更派駐首席代表為姜侖亞的報告》(京司審〔2020〕388號)《北京市司法局關于同意韓國廣場律師事務所增派代表吳勝鏞的報告》(京司審〔2020〕389號)《北京市司法局關于同意美國偉凱律師事務所增派代表朱憲武的報告》(京司審〔2020〕234號)《北京市司法局關于同意美國艾金·崗波律師事務所變更派駐首席代表為徐作青的報告》(京司審〔2020〕233號)《北京市司法局關于同意美國艾金·崗波律師事務所增派代表楊家奇的報告》(京司審〔2020〕236號)《關于法國勵法律師事務所申請變更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的報告》(滬司〔2020〕113號)《關于美國美富律師事務所申請變更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的報告》(滬司〔2020〕112號)《關于英國品誠梅森律師事務所申請增派上海代表處代表的報告》(滬司〔2019〕386號)《關于日本瓜生·絲賀律師事務所申請變更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的報告》(滬司〔2020〕110號)《關于日本西村朝日律師事務所申請增派上海代表處代表的報告》(滬司〔2020〕142號)收悉。
經審核,同意上述報告,具體如下:
1.批準韓國廣場律師事務所(LEE & KO)變更派駐姜侖亞(Gang Yun A)為其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
2.批準韓國廣場律師事務所(LEE & KO)增派吳勝鏞(Oh Seung Ryong)為其北京代表處代表。
3.批準美國偉凱律師事務所(WHITE & CASE LLP)增派朱憲武(Mark H. Chu)為其北京代表處代表。
4.批準美國艾金·崗波律師事務所(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變更派駐徐作青(Tzo-Ching Shyu)為其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
5.批準美國艾金·崗波律師事務所(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增派楊家奇(Yeung Ka Ki)為其北京代表處代表。
6.批準法國勵法律師事務所(LEFEVRE PELLETIER ASSOCIES)變更派駐白森(Hubert Louis Marie Bazin)為其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
7.批準美國美富律師事務所(MORRISON & FOERSTER LLP)變更派駐孫川(Sun Chuan)為其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
8.批準英國品誠梅森律師事務所(PINSENT MASONS LLP)增派葉俊彬(Yap Chun Pin)為其上海代表處代表。
9.批準日本瓜生·絲賀律師事務所(URYU & ITOGA LAW P.C.)變更派駐千葉香苗(Chiba Kanae)為其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
10.批準日本西村朝日律師事務所(NISHIMURA & ASAHI)增派東城聰(Tojo Satoshi)為其上海代表處代表。
請予辦理注冊手續。
司法部
2020年10月16日